1、啥叫第三人提起的
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呢?就是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觉得合同双方签的合同损害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跑到法院去,要求法院判定这个
合同无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有这几种情况的合同是无效的。
一是没有
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做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简单说就是没有能力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干的事儿不算数;
二是双方故意用
虚假意思签的合同无效,也就是俩人假装
签合同;
三是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规定的合同无效,就是不能干法律不让干的事儿;
四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不能干违背大家公认道德和习俗的事儿;
五是双方
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就是俩人合伙坑别人。
3、要是第三人觉得合同有上面说的这些无效情况,而且合同一履行自己的权益就要受损,那他就有权去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打个比方,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把第三人的财产给处理了,那这个第三人就可以靠这个
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第三人去法院提这个诉讼的时候,得自己拿出
证据,证明合同确实存在无效的情况,而且还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过审理,要是认定合同确实无效,就会判决合同无效。
合同一旦被判定无效,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因为这个合同拿到的财产,得还给人家;
要是没法还或者没必要还,就得
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要
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要是双方都有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将一处
房产转让给小李。小胡得知后,认为该房产实际是自己所有,小朱和小李恶意串通,
签订合同处分该房产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向法院提起确认该合同无效之诉。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小胡认为小朱和小李签订的合同存在此无效情形且损害自身权益,有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2、小胡需承担
举证责任,证明小朱和小李的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权益的无效情形。若法院审理认定合同无效,该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小朱因合同取得的款项应返还小李,如有损失,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