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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过户儿媳,儿子到底有没有份

时间:2026.05.0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32人
律师解析:
1、把房子过户给儿媳,儿子有没有份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过户的时候明确说了这房子是只给儿媳一个人的,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这房子就属于儿媳的个人财产,儿子没份。
为了避免以后扯皮,这种明确的表示最好写成书面赠与协议
2、要是过户的时候没说清楚这房子是只给儿媳一个人的,一般就会认为这房子是赠给夫妻俩的,那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儿子有份。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3、要是房子是在儿子儿媳结婚前过户给儿媳的,通常会当作儿媳的婚前个人财产,儿子没份。
不过要是有证据能证明两人对这房子有别的约定,像约定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那就按约定来。
判断儿子有没有份,主要看过户的时候有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还有赠与发生的时间。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是夫妻,小何的父母将一套房子过户给小丽。小何认为房子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份,小丽则觉得房子是公婆单独赠与自己的,小何没份。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且公婆过户时未明确是否仅赠与小丽个人。此外,不清楚房子过户是发生在两人结婚前还是结婚后。

案情分析:

1、若过户时公婆明确以书面等方式表示是赠与小丽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房子属于小丽个人财产,小何无份额。
2、若过户时未明确表示是赠与小丽个人,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何有份,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3、若房子在结婚前过户给小丽,通常视为小丽婚前个人财产,小何没份,但有其他关于房产约定(如约定为共同所有)则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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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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