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履约保证金和
违约金能够同时使用。
履约保证金指的是合同里的一方,为了
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给另一方一笔钱当作债权的
担保,这是一种保障
债务的方式。
打个比方,就好像甲和乙
签合同,甲怕乙不按合同办事,就让乙先交一笔钱,等合同都履行完了,这笔钱再还给乙。
而违约金呢,是合同双方提前在合同里说好的,要是有一方不
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得不符合要求,就得给对方一笔钱,这是对
违约行为的一种处理办法。
2、这两者的性质和作用不一样。
履约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好好履行,等合同履行完毕,一般就会把钱退给交钱的那一方。
而违约金既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也是对没违约那一方损失的补偿。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要是有一方违约了,得根据违约的情况给对方一笔违约金,也能约定计算违约造成损失
赔偿金额的办法。
同时,双方也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约定一方给另一方
定金来
担保债权。
虽然履约保证金和定金不完全一样,但在功能上有点像。
4、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合同同时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一旦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让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还能根据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决定要不要把履约保证金扣下。
不过呢,如果同时用这两种方式,让违约方承担的责任太重了,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
签订合同,约定小朱向小胡支付履约保证金以
担保合同履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朱出现违约行为,小胡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小朱认为两者不能同时适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履约保证金是为担保合同履行而设的债的担保方式,违约金是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二者性质和功能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及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履约保证金虽不完全等同于定金,但功能有相似之处。
2、在合同同时约定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依约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决定是否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过,若同时适用使违约方责任过重,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