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收养赡养精选解答 > 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时,认定标准内容是什么

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时,认定标准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6.05.06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067人
律师解析:
离婚案子里,要判断是不是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得从好几个方面综合起来看。
1.行为主体方面:
遗弃的人和被遗弃的人之间得有法定的扶养抚养或者赡养关系。
就好比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责任,父母要抚养子女,子女要赡养父母。
只有存在这种法定关系,才可能构成遗弃。
2.行为表现方面:
得有实际的遗弃举动。
就是说对于那些需要被扶养、抚养或者赡养的家庭成员,明明有能力去尽义务,却故意不去做。
这可以是主动地不管不顾,像把年老、年幼、生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人赶出家门;
也能是消极地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比如不给饭吃、不提供医疗救治。
3.行为后果方面:
遗弃行为得严重到一定程度,对被遗弃人的生活和健康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比如说让被遗弃的人没地方住、没饭吃,只能四处流浪,或者因为没人照顾病情变得更严重。
4.行为持续时间方面:
判断遗弃行为是不是持续了一定时间也很关键。
偶尔一次不履行义务,一般不能算遗弃。
通常遗弃行为得是持续、经常发生的。
要是在离婚案件里能确定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另一方不但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还能要求多拿一些,并且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丽患病后,生活无法自理。小朱有能力照顾小丽,却将她赶出家门,且不提供任何生活费用和医疗救治。小丽生活无着,病情也因缺乏照料而加重。小丽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小朱遗弃家庭成员,要求多分财产并获得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自己只是一时疏忽,不构成遗弃。

案情分析:

1、从行为主体看,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关系,存在法定扶养义务关系,符合遗弃主体条件。
2、从行为表现看,小朱将患病的小丽赶出家门且不提供必要生活保障,有积极弃之不顾和消极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3、从行为后果看,小丽生活无着且病情加重,说明遗弃行为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4、若小朱的行为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特点,而非偶尔不履行义务,则可认定构成遗弃。在此情况下,小丽可据此离婚,还能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多分,并请求损害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