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股东退股违约金赔偿,先看股东间协议约
定金额,按其执行。
但约定金额与违约损失差距过大,
当事人可请法院或
仲裁机构调整。
2.损失赔偿额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含合同履行
可得利益,不过不能超违约方签约时预见的违约损失。
3.无违约金约定,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需
证据证明,如
退股致业务受损的直接
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是某公司股东。小朱因个人原因打算退股,小李和小胡表示反对,认为小朱退股会给公司造成损失。三人此前签订的
股东协议中约定了退股违约金,但小朱觉得
违约金过高,认为不应按此金额赔偿,而小李和小胡坚持按协议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违约金赔偿,首先应看股东间协议约定。本案中股东协议有退股违约金约定,正常应按约定执行。但小朱认为约定金额过高,若该金额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损失,小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2、若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小李和小胡若主张小朱赔偿实际损失,需有证据证明,比如因小朱退股导致公司业务受损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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