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逃避支付
劳动报酬,像
转移财产、逃匿,或有能力却不支付,数额大且经政府责令仍不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
数额较大”指拒不支付一名
劳动者超三月报酬且达五千元至两万元,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报酬累计三万元至十万元,各地高院定具体标准。
3.当地认定1万属“数额较大”,一般判三年以下,或
拘役,可并或单
处罚金;后果严重判三年到七年并处
罚金。
未达标准不构成
犯罪,劳动者可
仲裁、
诉讼追款。
案情回顾:小胡是一家小公司老板,小李等五名员工为其工作了四个月。工作结束后,小胡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
拖欠小李等五人
工资。小李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小胡支付工资,小胡却以转移部分财产、故意躲起来的方式逃避支付。小李等人被拖欠的工资每人都超过了1万元,五人累计数额较大。
案情分析:1、小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
构成要件。当地标准认定1万属“数额较大”,小胡拖欠五名
员工工资每人超1万,累计数额已达标准。
2、若小胡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会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未达当地“数额较大”标准,则不构成此罪,但小李等人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
追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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