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程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有多种。
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随环境和工程量变化调整,适合工期短、图纸全、风险小的项目。
2.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固定,按实际工程量计量,总价动态调整,用于工程量可能变动的项目。
3.可调价格合同,总价随物价、政策等因素调整,可约定调整范围和方法,降低双方风险。
4.成本加酬金方式,发包方付实际成本并给
承包商酬金,适用于紧急或技术复杂、难定造价的项目。
双方应依项目特点等协商确定价款及相关内容。
案情回顾:小朱代表的建设方与小李代表的
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建设方希望采用固定总价,认为工期短、图纸完整,风险小应一次包死总价。但承包方觉得工程部分环节工程量可能变动,主张用固定单价,按实际计量工程量动态调整总价。双方就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产生争议,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工程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有多种,固定总价适用于工期短、图纸完整、风险小的项目,本案中建设方基于此选择该方式有一定合理性。
2、固定单价常用于工程量可能变动的项目,若工程实际存在部分环节工程量不确定的情况,承包方主张此方式也符合其利益。双方应依据项目特点、市场行情等协商确定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及风险范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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