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当事故出现伤者,事故责任书谁来签

当事故出现伤者,事故责任书谁来签

时间:2026.04.1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180人
律师解析:
1.事故责任书签字人通常为事故当事人
成年人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自行签署。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签;当事人死亡的,由近亲属或继承人签。
3.当事人受伤无法签,可书面委托近亲属、委托代理人代签。
4.拒签不影响责任书生效,交警会注明情况。
责任书是事故赔偿处理重要依据,签字要谨慎。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发生碰撞,交警到达现场勘查后出具了事故责任书。小朱因受伤在医院治疗无法亲自签署,便书面委托其朋友小胡代签。而小李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拒绝在事故责任书上签字。双方就事故责任书的签署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事故中受伤无法亲自签署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签署,所以小朱委托小胡代签事故责任书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
2、当事人拒签并不影响事故责任书的生效,交警会在文书上注明情况,因此小李拒绝签字不影响事故责任书的效力。事故责任书是处理事故赔偿等事宜的重要依据,当事人应谨慎对待签字环节。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