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会计
偷税漏税量刑看情节。
纳税人骗税、瞒报,
逃税数额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判3年以下或
拘役并
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30%以上,判3-7年并罚金。
2.若会计受单位指使,起次要辅助作用,算
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罚。
3.逃税者按税务通知补税、交
滞纳金和罚款,可不追
刑责,5年内有逃税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
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胡是某公司会计,受公司领导指使,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经查明,该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15%。税务机关发现后下达追缴通知,公司补缴了税款与滞纳金,并接受了行政处罚。不过,该公司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一次行政处罚。在后续
司法程序中,对于小胡是否应被追究
刑事责任以及
量刑问题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应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比达15%,满足此条件。
2、小胡受单位指使实施
偷税行为,在
单位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可认定为从犯,应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除
处罚。但公司五年内曾有逃税行政处罚记录,即便这次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处罚,仍可能要追究小胡刑事责任,最终量刑需结合其具体
犯罪情节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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