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开庭前
撤诉,
诉讼费一般要交,不过会减半收取。
按规定,调解结案或
当事人申请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
2.原告开庭前撤诉获法院准许,需缴纳一半诉讼费。
若案件用
简易程序审理,本身已减半收费,撤诉时无需再减半。
3.若原告经济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案情回顾:小朱因与小李的
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缴纳了案件受理费。在开庭前,小朱考虑到与小李可能私下和解,便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小朱对是否要缴纳诉讼费以及缴纳多少产生疑问,小朱认为自己撤诉就不应再交诉讼费,而法院告知需按规定处理。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应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所以小朱在开庭前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后,通常需缴纳一半的诉讼费。
2、若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身就是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那么小朱撤诉时就不用再另行减半。另外,若小朱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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