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若受让人同意撤销债权转让应如何处理

若受让人同意撤销债权转让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6.04.0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41人
律师解析:
1.受让人同意撤销债权转让,转让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撤销的内容和时间等,按自愿、公平、合法原则订立,防止日后纠纷
2.若此前已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要一起告知债务人转让已撤销,让其清楚债权恢复原状
3.有登记或备案手续的,双方要尽快到对应部门办理撤销,保证债权状态记录准确。
完成这些,债权就回到转让前状态。
案情回顾:

小朱将其对小胡的债权转让给小丽,后小丽同意撤销该债权转让。但在撤销过程中,小朱认为达成撤销的口头协议即可,而小丽坚持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撤销内容和时间。并且对于是否要共同通知债务人小胡以及办理相关撤销登记手续,双方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债权转让双方撤销转让应达成书面协议,遵循自愿、公平、合法原则订立,明确撤销的具体内容、时间等关键信息,以避免后续纠纷,所以小丽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是合理的。
2、若原债权转让已通知债务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共同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撤销事宜,让债务人知晓债权状态恢复原状。因此小朱和小丽需要共同通知小胡。
3、若债权转让有相关登记或备案手续,转让双方应及时到相应部门办理撤销登记或备案,确保债权状态在相关机构记录中得到准确更新,小朱和小丽也需按此规定执行,完成后债权将恢复到转让前状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