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摄影
侵权条件:
行为上,未经许可复制、传播、歪曲、
剽窃他人摄影作品;结果上,给
著作权人造成损害;因果关系上,损害与
侵权行为直接相关;主观上,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过失。
2.常见侵权情况:
如用他人摄影作品做商业广告、未授权公开展览等。
3.被侵权人权益:
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
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摄影师,其拍摄的一组风景摄影作品具有
著作权。小胡未经小朱许可,将这组作品用于自己公司的商业广告中。小朱发现后,认为小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要求小胡承担责任,而小胡则认为这组作品在网络上流传,自己使用不算侵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行为上看,小胡未经著作权人小朱许可,将其摄影作品用于商业广告,属于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摄影作品的行为。
2、从结果上看,小胡的行为给小朱造成了损害,因为小朱的作品被擅自用于商业用途,可能影响其自身商业收益。
3、从因果关系上看,小朱的损害结果与小胡的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联系。
4、从主观方面看,小胡存在故意,其明知是小朱的作品仍擅自使用。所以,小胡的行为构成侵权,小朱有权要求小胡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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