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中级法院
管辖案件标的金额无全国统一标准,由高级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和司法实践确定,报最高法院批准。
2.经济发达地区中级法院管的
一审民商事案,标的金额在5000万-3亿元;欠发达地区在1000万-5000万元。
3.重大涉外案、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最高法院指定的案件,不受标的金额限制。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诉讼标的金额为3000万元。案件发生地经济发达,小朱认为应向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而小李觉得市辖区基层人
民法院就可管辖,双方对于该由哪一级法院管辖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标的金额范围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结合司法实践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此案件发生地经济发达,通常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标的金额可能在5000万元至3亿元之间,3000万未达该经济发达地区中级法院通常管辖标准。
2、若该案件不属于涉及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这些不受标的金额限制的情况,依据规定可能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小李的观点符合一般管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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