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无效后,双方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若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就
折价补偿。
像交付的货物已使用,就需折价。
2.有过错方要
赔偿对方损失。
若双方都有错,各自担责。
恶意串通时,双方通常都有错,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3.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如损害集体利益,财产返还集体。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恶意串通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小朱按合同交付货物后,小李将货物使用无法返还。该合同损害了小胡所在集体的利益,小胡发现后要求处理此事。小朱和小李就财产返还、损失赔偿以及集体利益受损的处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小李因合同取得的货物应返还给小朱,但货物已使用无法返还,所以小李应当折价补偿小朱。
2、小朱和小李恶意串通
签订合同,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需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3、由于该合同损害了小胡所在集体的利益,小朱和小李因此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小胡所在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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