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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损害赔偿能不能另案起诉

时间:2026.03.3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077人
律师解析:
1.婚姻损害赔偿可另案起诉
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可另行起诉。
2.一审被告未提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离婚后另行起诉。
3.办理离婚登记后,以规定为由提损害赔偿,法院应受理。
协议离婚时已放弃或离婚登记一年后提出,法院不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在离婚诉讼中,小朱作为无过错方且是被告,他既不同意离婚,也未基于相关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一审时小朱未提该请求,二审期间他又提出。此外,小静与小胡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小静以相关规定为由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小胡称小静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请求。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像小朱这种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若一审未提二审提出,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则告知其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2、对于小静与小胡的情况,若小静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将不予支持;若其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同样法院也不予支持;若不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应当受理小静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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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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