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催收短信威胁可当作
证据起诉,因法律规定,电子数据能作为
诉讼证据,催收短信就属此类。
2.起诉时,短信要满足证据三性:
真实,是未篡改的实际存在;关联,内容和案件相关,能证明威胁行为;合法,收集方式要合法。
3.需保存短信原始载体,
保证完整。
起诉时可打印或公证后提交法院。
4.凭借有效短信及其他证据,可要求对方担责,
涉嫌犯罪要负
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向某借贷平台借款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还款。此后小朱频繁收到平台的催收短信,其中部分短信包含威胁性语言,如“再不还钱让你全家不得安宁”。小朱认为平台的催收方式侵犯其权益,决定起诉该借贷平台,以催收短信作为证据,但平台质疑短信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可作为诉讼证据,催收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范畴,具备作为证据的资格。
2、小朱提供的短信需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要求短信是真实存在且未被篡改,小朱应保存短信的原始载体如手机,确保短信完整未删改;关联性要求短信内容与案件事实相关,该短信可证明平台催收行为的威胁性质;合法性要求短信收集方式合法。若小朱提供的短信符合这些条件,可凭借短信及其他证据要求平台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
民事责任,若威胁行为涉嫌犯罪,平台需承担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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