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办案流程精选解答 > 对审判结果不满意是否可以驳回

对审判结果不满意是否可以驳回

时间:2026.03.24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930人
律师解析:
1.审判结果不满意,并非“驳回一切”。
一审判决未生效,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法院上诉,进入二审重新审查事实与法律,争取改判
2.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再审纠错。
但要有法定事由,如出现新证据、原判决法律适用错误等,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才启动。
3.当事人也能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小朱对审判结果不满意,认为法院事实认定有误。在一审判决未生效时,小朱便纠结是该接受这一结果,还是采取措施改变判决。后来小朱了解到一审未生效有救济途径,便产生了上诉的想法。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一审判决未生效,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不满意,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重新审查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小朱此时可选择上诉来期望改变一审判决结果。
2、若判决已生效,小朱可申请再审,但需有法定事由,如出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才会启动再审,且申请再审不必然导致再审程序启动。此外,小朱还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