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三角债在特定条件下可相互抵消,
债务抵消分法定和约定两种。
2.法定抵消要满足:
双方互有
债务和债权;
债权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一样;双方债务都已到期;不属于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不能抵消的债务。
满足这些,三角债就能法定抵消。
3.约定抵消较灵活,三方
协商一致,即便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也能抵消,最好签书面协议避免
纠纷。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小李所在公司与小胡所在公司存在三角债关系。小朱公司欠小李公司货款,小李公司欠小胡公司货款,小胡公司又欠小朱公司货款。小朱公司认为可进行法定抵消,因三方债务均已到期且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但小李公司觉得应先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约定抵消,避免后续纠纷,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与约定抵消。法定抵消需满足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债权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双方的债务均已到期,且不属于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债务。本案中若三方债务都符合这些条件,小朱公司主张法定抵消有法律依据。
2、约定抵消更为灵活,只要三方公司协商一致,即使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也可进行抵消。小李公司提出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约定抵消以避免纠纷,也是合理的做法。最终采取哪种抵消方式,需三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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