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30万,若涉及150人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10万以上直接
经济损失,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
罚金,对主管和
责任人量刑分三档:
一般处三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处三年到十年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徒刑并处罚金。
3.30万未达数额巨大,最高判三年徒刑。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单位以项目投资为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万。部分投资者发现后认为该单位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求追究单位责任;而单位则称这只是正常的资金募集。经调查,该单位吸收存款涉及人数达160人。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万,若涉及未150人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等情形,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单位吸收存款涉及160人,已满足该罪构成条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单位吸收金额仅30万未达数额巨大标准,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判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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