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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会不会收取相关费用

时间:2026.03.1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355人
律师解析:
1.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不额外向被保险人收费。
它指保险人给被保险人赔款后,在赔偿金额内可向第三者索赔,这是法定权利,能保保险人权益,防第三者逃责和被保险人双重获赔。
2.代位追偿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承担,像调查费、诉讼费等都算在运营成本和保费里。
3.若被保险人不协助,致保险公司追偿成本增加,被保险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一次交通事故中,小胡负全责,但小胡拒绝赔偿小朱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向小朱支付了赔款后,决定行使代位追偿权向小胡索赔。在追偿过程中,保险公司发现小朱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事故资料,导致追偿难度增加、成本上升。保险公司认为小朱未履行协助义务,要求小朱承担部分增加的追偿费用,小朱对此表示不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代位追偿是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依法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是保险人的法定权利,目的是保障其权益、避免第三者逃避责任及防止被保险人双重获赔。
2、通常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的费用自行承担,成本已在运营成本和保费定价中考虑。但本案中,小朱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保险公司增加追偿成本,根据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要求小朱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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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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