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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产在夫妻当中该怎么去分割

时间:2026.04.2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15人
律师解析:
1.公司名下房产属公司财产,离婚时一般不能直接分割。
2.若夫妻为公司股东,可协商内部转让股权间接获房产权益,也可清算公司,按股权比例分配含房产的剩余财产。
3.一人公司且由夫妻共同经营,房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离婚时可当共同财产分割。
可一方得房补偿另一方,或拍卖房产分割价款。
分割要考虑公司运营和其他股东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他们共同经营着一家一人公司,公司名下有一套房产,该房产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现两人打算离婚,对于公司名下的这套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产登记在公司名下,不能直接分割;而小丽觉得这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公司由二人共同经营,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公司房产登记在公司名下属于公司财产,夫妻离婚时不能直接分割。但本案中公司是一人公司且实际由夫妻共同经营,房产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所以可将公司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对于该房产的分割方式,他们可以选择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也可以将房产拍卖后分割价款。不过在分割时,需要考虑公司运营和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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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婚姻家庭罗冰霜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015人 执业13年
专长: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事务

优势:

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荣誉:

宜宾市十佳优秀律师等 7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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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罗冰霜律师,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委会成员,婚姻家事部部长。 荣誉:宜宾市首届十大精英律师、宜宾市十佳优秀律师、宜宾市首届青年检察官 青年律师辩论赛优秀团队优秀辩手,宜宾市首届十佳代理词获得者。 社会职务: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特邀委员, 宜宾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委员, 宜宾市女律师讲师团成员, 宜宾市年轻一代商会监事, 宜宾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宜宾市律协婚姻与家事、妇女与未成年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2011年从事律师行业起,十余年执业期间,罗冰霜律师先后担任多家政府机关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非诉讼(含专项法律服务、股权收购、并购、股权转让、公司资产转让、法律尽职调查、拆迁)、民商事案件近千件、婚姻离婚类案件100余件、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含工伤)案件、各类刑事案件(其中多起公安机关撤销、不起诉或缓刑案件、国家赔偿案件)。 罗冰霜律师有在政法部门工作的丰富经历,在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经常参与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和宜宾市交通广播“律师在线”栏目。不时向“华西都市报读本”和“宜宾晚报”“新三江周刊”等刊物就社会热点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执业信念承诺:做一名有温度,深度,高度,宽度的“四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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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冰霜律师,已执业13年,执业地区为四川宜宾,认证执业律所是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事务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990921905,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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