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撤销权行使时间属除斥期间,有不同规定。
2.一般情况,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90日内行使。
3.受
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日起1年内行使。
4.明确表示或用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5.自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也消灭。
要依具体事由确定行使时间,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不然权利没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
买卖合同。在交易过程中,小朱发现小李存在
欺诈行为,属于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小朱知晓该
欺诈事由后,却未立即行使撤销权。一段时间后,小朱想要撤销合同,但小李认为小朱已经超过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能否成功撤销合同成为焦点。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小朱在知道小李欺诈这一撤销事由后,若超过一年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
2、若小朱存在重大误解,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若小朱受胁迫,则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同时,若小朱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或者自合同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消灭。所以需根据小朱具体情况确定其是否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