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子被拍卖,
当事人和
利害关系人若觉得执行行为
违法,可向
执行法院书面提异议。
法院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则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驳回。
对裁定不服,10日内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案外人对房屋有所有权等实体权利,可向执行法院提异议。
但执行完毕后,异议可能不被受理。
案情回顾:小朱的房子被法院拍卖,小朱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此外,案外人小胡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也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此时,执行法院需对双方的异议进行审查,而此时该房屋是否执行完毕成为影响异议受理的关键因素,双方对此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当事人小朱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小朱若对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案外人小胡对执行标的房屋主张所有权,也可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但如果执行标的已执行完毕,小胡提出的异议可能不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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