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收集证据:
准备
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
借贷关系的材料。
2.
起诉立案:
撰写
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求和理由,向有
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
3.
申请保全:
为防对方
转移财产,诉前或诉中可申请查封、冻结其银行账户、房产等。
4.积极
诉讼:
审理中出庭配合查明事实。
5.
申请执行:
胜诉后对方不还钱,两年内可
申请强制执行,拒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严重的追
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
借给小李5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小李却拒不还钱。小朱多次催讨无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小朱收集了借条、转账记录等
证据,撰写起诉状
向法院起诉。小李辩称借条是受
胁迫所写,借款事实不存在。
案情分析:1、小朱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收集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这符合法律规定的举证要求。若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2、小李称借条是受胁迫所写,但未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其主张,根据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其抗辩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3、若小朱胜诉,而小李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还款义务,小朱可在
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执行小李财产,若小李有能力执行却
拒不执行,可能面临列入失信名单甚至被追究
刑事责任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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