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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不履行有哪些救济措施

时间:2026.03.1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83人
律师解析:
1.债务人未按约定或法律履行债务,属于债权不履行,债权人可采取救济措施。
2.首选协商,与债务人沟通,要求履约或达成新协议。
3.协商无果可申请调解,由第三方机构促成解决方案。
4.符合条件可申请支付令,债务人无异议,支付令生效可强制执行
5.有仲裁协议可仲裁,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力。
6.也可诉讼胜诉后若债务人不履约可申请强制执行
7.符合条件还可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借给小李5万元,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到后,小李未依约还款。小朱与小李沟通,要求其履行债务,但小李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小朱希望与小李达成新的履行协议,小李也不同意。双方陷入争议,小朱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债权。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债权人,在小李未依约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可先与小李协商解决,这是成本较低的方式。既然已协商无果,小朱可以考虑其他救济途径
2、小朱可以申请调解,找第三方调解机构促使双方达成解决方案;若符合条件,也可申请支付令,法院向小李发出支付令后,若小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可强制执行。
3、若双方有仲裁协议,小朱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还可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判决后,若小李不履行判决,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另外,若符合条件,小朱可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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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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