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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无亲人女儿是否可继承承包地

时间:2026.03.10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33人
律师解析:
1.农村土地承包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
2.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户内成员全去世,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由发包方收回;部分成员去世,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侧重户权益而非个人继承。
3.其他方式承包,承包人死亡,承包收益按规定继承,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4.娘家无亲人,女儿符合条件可继续承包,不符则土地可能被收回。

案情回顾:

小朱是农村姑娘,出嫁后户口未迁出。其娘家父母离世,家中再无其他亲人。娘家土地此前是家庭承包方式。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女儿应继承娘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继续耕种。但发包方认为户内成员已全部去世,应收回土地,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本案中娘家户内成员全部去世,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所以发包方收回土地的行为有法律依据。
2、如果娘家土地是其他方式承包,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小朱可依照继承编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小朱作为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但本案是家庭承包方式,不符合此规定,小朱不能以继承方式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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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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