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岗前培训分一般和专项两类。
一般培训涵盖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基础内容,用人单位不能约定
违约金,
劳动者违约不用支付。
2.专项培训指单位提供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约需付违约金。
3.违约金数额有限制,不超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费用,如上述10万培训约定5年服务期,工作2年后违约,最高赔6万。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为其提供了岗前培训。其中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一般培训,同时也安排了专业技术专项培训,公司为此支付了15万专项费用,并与小朱约定了6年服务期。然而,小朱在工作3年后打算离职。公司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一般培训不应约定违约金,且对专项培训违约金数额有异议。
案情分析:1、对于一般培训部分,依据法律规定,像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这类基础培训属于一般培训,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违约金,所以小朱针对一般培训无需支付违约金。
2、对于专项培训,公司为小朱提供专项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小朱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支付15万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6年,小朱工作3年后违约,尚未履行服务期为3年,故违约金最高为7.5万(15万÷6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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