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意外
致人死亡赔偿数额无固定标准,需结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2.
赔偿项目包括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等,可能还有
精神损害抚慰金。
3.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地相关收入标准算,丧葬费按职工月均
工资六个月总额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劳动能力和当地消费支出标准算。
4.因地区经济差异,赔偿数额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意外中导致小李死亡,小李
家属要求小朱进行赔偿。小朱认为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就
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小李家属主张应按照当地较高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小朱则觉得应适当降低赔偿数额。
案情分析:1、意外造成他
人死亡的赔偿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并无固定超过几万的标准。本案涉及的赔偿项目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应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此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差异大,赔偿数额会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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