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当事人不服
驳回起诉裁定上诉,
二审审理期限分两种。
2.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在二审
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需延长,由院长批准。
3.适用
简易程序的,应在二审立案日起三十日内作
终审裁定。
4.通常,普通程序三个月有结果,简易程序三十日有结果,普通程序特殊情况可延长。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驳回小朱
起诉,小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对于适用何种程序审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适用简易程序尽快审结,而小李觉得案件复杂应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最终确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小朱担心审理时间过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驳回起诉裁定不服上诉的,二审法院审理期限分情况而定。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本案中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若无特殊情况,应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
2、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小朱希望适用简易程序,但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普通程序,若小朱认为不符合普通程序适用条件,可依法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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