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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一方所购股权是否属双方

时间:2026.03.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83人
律师解析:
1.婚后股权归属:
一般情况下,婚姻期间若夫妻未约定财产分别所有,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股权,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夫妻共同共有
毕竟婚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归夫妻共有。
但要是能证明买股权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双方约定股权仅归购买方,那股权就可能属于购买方个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购买了一批股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小丽认为该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婚后购买。但小朱主张该股权是其个人财产,称购买股权的资金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双方有约定该股权仅归自己所有,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未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时,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股权,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因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属夫妻共有,该股权应属夫妻共同共有。在此案中若小朱购买股权资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无特别约定,股权应属二人共有。
2、若小朱能证明购买股权资金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且能提供双方约定该股权仅为其个人所有或其他明确约定的证据,那么该股权可能属于小朱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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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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