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共同饮酒出事,共同饮酒人可能担责,关键看有无过错。
2.以下情况大概率担责:
强迫劝酒,用言语刺激或灌酒引发事故;明知对方不能喝还劝,致疾病发作;饮酒者失控,未送医或安全送回家;
酒后驾车未劝阻,引发车祸。
3.有过错需按比例
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等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一起聚餐喝酒。期间,小朱用言语刺激强迫小李喝酒,小李本就患有不宜饮酒的疾病,但小朱并不知情。酒过三巡,小李已明显神志不清,失去自控能力。小胡和小朱却没有将小李送医或安全送回家,任由小李自行离开。结果小李在回家路上遭遇车祸受伤。小李
家属要求小朱和小胡承担
赔偿责任,小朱和小胡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虽不知小李有不宜饮酒疾病,但强迫劝酒本身有过错,对小李受伤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
2、小胡和小朱在小李神志不清失去自控能力时,未履行安全护送义务,存在过错,对于小李车祸受伤的损害后果,可能要按照过错比例赔偿小李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