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破产清算,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
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
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是为
债权人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
2.接着清偿职工债权,包含
工资、医疗补助等,还有应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
医疗保险费用。
3.然后偿还
社会保险费用(除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所欠税款。
4.最后清偿普通
破产债权,即无
担保的一般债权。
若财产不够还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丽三人共同经营的公司因
经营不善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在
清算过程中,各方对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先偿还自己
借给公司的无担保借款(普通破产债权),而小李则强调要优先支付职工工资(职工债权),小丽觉得应先把为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共益债务)结清。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首先要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像本案中为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共益债务,应优先支付,所以小丽的主张合理。
2、其次是职工债权,包含所欠职工工资、医疗补助等,因此小李要求优先支付职工工资符合法律规定。
3、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所以小朱要求先偿还自己无担保借款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需按比例分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