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婚姻存续期间计算
公司债务,要先区分公司性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
个人财产,股东对
债务担责,此为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承担。
2.
有限责任或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按
出资额或股份担责。
股东配偶非股东,通常无清偿义务。
3.若公司经营属夫妻共同活动且收益用于家庭,债务为
共同债务,先以
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双方连带偿还。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小朱成立了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间公司欠下债务。
债权人要求小朱和小丽共同偿还。小朱认为公司债务应由公司承担,与家庭无关;而债权人则认为,小朱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且这是在其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小丽应和小朱共同承担。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时,股东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需共同承担。本案中若小朱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那么他需对公司债务担责,且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也需共同承担。
2、若公司是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
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若股东配偶非股东,一般无清偿义务,但公司经营属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收益用于家庭生活,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以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夫妻连带偿还,但本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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