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债权申报:
公司破产,个人要在规定期限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数额、有无
担保并提供
证据。
2.债权审查:
管理人审查登记债权,编制债权表交
债权人会议核查。
若个人有异议,可
向法院起诉。
3.
财产分配:
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
工资、
社保税款等。
个人债权多属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财产不足时,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
案情回顾:某公司破产,小朱曾借款给该公司。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小朱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了债权数额且无财产担保并提供证据。管理人审查登记后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小朱对债权表记载的自己债权数额有异议,认为与实际借款不符,遂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
起诉讼。同时,
公司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面临分配问题,小朱的债权属于普通
破产债权。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个人在公司破产时申报债权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要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证据,小朱的申报行为符合规定。
2、管理人对债权审查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是法定程序,小朱对债权表有异议向法院起诉,是其合法权利。
3、
破产财产分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小朱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债权,应按比例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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