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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写借款期限有无诉讼时效

时间:2026.02.28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065人
律师解析:
1.借条没写借款期限,也有诉讼时效
借款人能随时还钱,出借人可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还款。
2.诉讼时效从出借人给的宽限期结束日起算三年;若出借人没主张过权利,最长时效20年。
3.出借人主张权利后,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三年。
4.没写借款期限不影响时效起算,出借人要及时追债,防止超时效败诉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并出具借条,但借条未写借款期限。起初小李未催促小朱还款,多年后小李因自身资金需求,要求小朱在一个月内还款,然而一个月期满小朱并未还钱。之后小李因各种事务耽搁,三年多后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还款,小朱则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没写借款期限,借款人可随时还款,出借人可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小李要求小朱一个月内还款,此一个月为合理宽限期,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2、小李在宽限期届满三年多后才起诉,若期间未向小朱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未中断,小朱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可能成立;若小李曾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三年。出借人应及时主张债权,防止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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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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