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到3000元以上算“
数额较大”,达到这个标准公安机关会
立案追诉。
2.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和治安情况,在这个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执行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3.就算盗窃黄金价值没到“数额较大”,但有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带
凶器盗窃、
扒窃情况的,也会立案追诉。
案情回顾:小朱在商场闲逛时,趁售货员不注意,将一枚价值两千五百元的金戒指藏入怀中偷走。商场工作人员发现后
报警,警方调查掌握了小朱盗窃的
证据。小朱认为所在地区经济发达,盗窃数额未达当地
立案标准,不应被立案追诉,而警方认为应按司法解释中“数额较大”标准
立案。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诉。各地区虽可确定本地执行标准,但小朱未提供证据证明当地有高于两千元的标准,所以其盗窃行为符合“数额较大”标准。
2、即使小朱所在地区有高于两千元的标准,但本案不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不过仅从“数额较大”标准看,警方按现有司法解释立案追诉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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