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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二人开的公司该如何处置

时间:2026.02.26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317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夫妻公司处置,能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可一人留股权补偿另一人,也能继续共同经营。
2.协商不成且涉及有限责任公司
双方都是股东,按比例分股权;一方非股东,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但愿买股份,分割转让财产;既不同意又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3.涉及合伙企业
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入伙;不同意且行使优先购买权,分割转让财产;既不同意又不行使,同意退伙或减份额,分割结算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公司的处置,二人产生争议。小朱希望保留股权,给予小丽补偿;小丽则想继续共同经营。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此外,小朱在另一家合伙企业也有股份,小丽并非该企业合伙人,对于这部分权益分割,双方同样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割,若双方协商不成且均为股东,可按比例分割股权。本案中,若法院判决,会依据此规则处理。若一方不是股东,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但愿意购买股份的,夫妻可分割转让所得财产,其他股东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对于合伙企业的权益分割,非合伙人一方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成为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夫妻可分割转让所得财产;既不同意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对结算后的财产分割。法院将根据实际的表决情况来确定具体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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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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