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清算隐匿财产,严重损害
债权人等利益,主管及
责任人会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还会并处或单
处罚金二万至二十万。
2.按规定,公司、
企业清算时隐匿财产、
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等,符合上述严重损人情形,会按此罪处罚。
3.
司法判决时,法院会综合隐匿财产数额、后果等情节
量刑。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主管人员。在公司清算期间,为了自身利益,小朱伙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小李,故意隐匿公司部分财产,并对资产负债表作了虚伪记载。公司的债权人小丽发现公司财产情况异常,认为小朱和小李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及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遂向相关部门举报。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进行
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作虚伪记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
刑事责任。小朱作为主管人员,小李作为直接责任人员,他们隐匿财产和作虚伪记载的行为符合该罪的
构成要件。
2、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隐匿财产数额、行为造成的后果等情节,以此来判定小朱和小李应受到的
刑罚,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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