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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一次性死亡赔偿金多少

时间:2026.02.25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53人
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数额要综合好多因素来定。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二十年计算。
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像某地人均可支配收入5万,死者不满60岁,死亡赔偿金可能是100万。
若有其他赔偿项目,赔偿总额会变。
具体数额依实际情况法定计算,保障家属合理补偿。

案情回顾:

小胡因意外不幸离世,其家属就死亡赔偿金数额与相关方产生争议。家属认为应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且不应考虑死者年龄因素。而相关方则认为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根据死者年龄进行调整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一定数额,死者不满60周岁,双方对于按照此标准乘以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明确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对于死者年龄的计算调整有明确法律规定,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应依据此规定准确计算死亡赔偿金数额,确保赔偿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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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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