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双方一起还。
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经营等欠下的。
要是能证明是一方
个人债务,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借钱且没用于家庭生活,就由举债方自己承担。
财产上,婚姻
存续期所得一般是
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不过有
证据证明是一方财产的除外,比如
婚前财产、人身
损害赔偿等。
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案情回顾:小丽与小许离婚时就
财产分割及
债务承担产生争议。小丽称小许在婚姻期间未经其同意独自举债,应属个人债务由小许自行承担;小许则认为这些
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为夫妻共同债务。财产方面,双方对部分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有分歧,小丽主张某些财产是其婚前财产,小许却认为是共同财产,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对于债务,需判断小许所举之债是否未经小丽同意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若符合则为个人债务,反之则是共同债务。
2、关于财产,要依据证据确定是否为一方财产,如能证明是小丽婚前财产则归其个人,否则按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由法院依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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