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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共同拥有的房屋,单方可否抵押

时间:2026.02.21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381人
律师解析:
三人共有的房屋,单方没权抵押
按份共有的,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共有人同意才可抵押;
共同共有的,全体共有人同意才行。
未经同意擅自抵押是无权处分。
抵押权人符合善意取得,抵押可能有效,其他共有人受损可要求赔偿
所以,共同拥有房屋不能单方随意抵押,得共有人一致同意,保障权益,规避风险。

案情回顾:

小胡、小丽、小静三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屋。小胡未经小丽和小静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给他人。小丽和小静发现后,认为小胡的行为侵犯了她们的权益,三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按份共有的房屋,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才能抵押;共同共有的房屋,则需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抵押。小胡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抵押,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2、若抵押权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抵押行为可能有效,但其他共有人权益受损可要求擅自抵押的共有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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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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