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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房产只登记一人名字怎么处理

时间:2026.02.1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35人
律师解析:
婚姻中,夫妻房产只登一人名,也可能是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用共同财产买房,即便只登一方名,通常也算共同财产。
离婚时,先协商分割,不成则由法院依房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
若一方能证购房款是个人财产付的,像婚前积蓄全款买且登自己名,可能算个人财产。
婚后加名等也会改变房产性质。
总之,要综合多因素定房产归属与分割方式。

案情回顾:

小丽与小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套房产,只登记在了小丽名下。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小胡认为既然登记在小丽名下,就应归小丽个人所有;小丽则主张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另外,若一方能证明购房款系其个人财产支付,比如用婚前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可能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便只登记一方名字,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丽与小胡购买的房产,虽只登记在小丽名下,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若一方能证明购房款系其个人财产支付,比如用婚前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可能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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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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