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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记录可不可以用作拖欠货款证据

时间:2026.02.19 标签: 诉讼仲裁 证据调查 阅读:1412人
律师解析:
微信记录能当拖欠货款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类型。
微信记录若能证实拖欠货款,就具证明效力。
让微信记录成有效证据,得满足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
关联性指与纠纷有关;
真实性要能证明未篡改,像查看原始载体核实;
合法性是获取手段合法,非非法取得。
比如微信聊天提到货物交付、货款金额等,双方身份明确,这些记录就能支持追讨货款主张。

案情回顾:

小许与他人存在拖欠货款纠纷,其欲以微信记录作为证据。但不知微信记录能否成为有效证据,且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被认定有效。

案情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电子数据属于法定证据类型,微信记录作为电子数据,若能证明拖欠货款事实,便具有证明效力。
2、要使微信记录成为有效证据,需满足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求记录与纠纷相关;真实性要能证明未经篡改,可查看原始载体核实;合法性要求获取手段合法。
3、若微信聊天中明确提及货物交付、货款金额、付款期限等内容,且双方身份明确,这些记录就能作为有力证据支持追讨货款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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