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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行使会不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

时间:2026.02.1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能引发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时,相对人可向债权人主张对债务人的抗辩。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会使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诉讼时效都中断。
这打破原有格局,让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关系进入诉讼,相对人权利受挑战,债务人债权状态改变,进而引发时效中断,保障债权人权益与司法公正。

案情回顾:

小何欠小许债务,同时小何对小丽也享有一定债权。小许为维护自身权益,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小何对小丽的权利。在此过程中,小丽对小何提出抗辩,并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争议。此外,小许提起代位权诉讼,这一行为导致小许对小何的债权以及小何对小丽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断,各方对此产生不同看法,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时,相对人可对债务人的抗辩向债权人主张,这是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体现。
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会使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为代位权诉讼改变了原有债权债务关系格局,促使相对人知晓权利受挑战,债务人债权状态改变,进而引发诉讼时效中断,保障了交易秩序与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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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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