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离婚时,
信用卡欠款是否为
共同债务取决于其用途,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担;
仅用于一方个人消费且另一方未受益则为
个人债务,由欠款方独自偿还,需
证据证明用途确定归属。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所负
债务。
信用卡欠款若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项目等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双方都有偿还责任。
若欠款仅用于一方个人消费,另一方既不知情也未从中获益,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欠款方自行偿还。
在实际处理中,为明确债务归属,需要提供消费记录、用途说明等证据。
若遇到夫妻
离婚信用卡债务归属的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决定离婚。在
财产分割时,发现小朱名下有一笔信用卡欠款。小朱称该欠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应分担偿还责任。但小丽认为这笔欠款是小朱个人消费所用,自己并不知情也未从中受益,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认定信用卡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其用途。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根据法律规定应属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担责。本案中如果小朱能证明欠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那么此债务为共同债务,小丽需共同偿还。
2、若信用卡欠款仅用于一方个人消费,另一方不知情且未获益,则为个人债务,由欠款方独自偿还。若小丽能证明该欠款是小朱个人消费,自己未从中获益,那么小朱应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实践中需双方提供消费记录等证据证明债务用途以确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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