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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公私财物损失6000是判几年

时间:2026.02.1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31人
律师解析:
结论:
损毁公私财物损失6000元已达故意毁坏财物追诉标准,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量刑会综合多种因素考量。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司法实践里,6000元通常属于数额较大范畴。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犯罪动机、手段、造成后果、悔罪表现等因素。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能从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
若手段恶劣、拒不赔偿,可能会从重处罚
如果遇到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想进一步了解此类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琐事发生争执,小朱一气之下,故意将小李价值6000元的财物损毁。小李报警后,小朱被警方控制。小朱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在赔偿问题上,小朱起初拒不赔偿,认为是小李有错在先才导致自己冲动行事。

案情分析:

1、小朱故意损毁小李价值6000元财物,已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案中6000元一般属于数额较大范畴。
2、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小朱起初拒不赔偿,这种表现可能使其在法定刑幅度内被从重处罚。但若后续小朱积极赔偿并取得小李谅解,或者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也可能从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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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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