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一般为十日,不同情形起算点不同,调解中可申请变更时间,达成协议和未达成协议有不同
处理方式。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赔偿调解期限通常为十日。
起算点会因情形而异,事故致人
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算,造成
财产损失的从确
定损失之日起算,事故
致人死亡的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算。
在调解过程中,
当事人若申请变更调解时间,交管部门会予以准许。
当调解达成协议时,交管部门会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若未达成协议,交管部门会制作调解终结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如果大家在损害赔偿调解方面遇到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胡车辆相撞,造成小胡车辆损坏的财产损失,在确定损失情况后,交管部门开始进行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期限为十日。调解进行到第五日时,小胡称因个人事务安排冲突,申请变更调解时间。小朱认为应按原计划进行,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最终,历经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算,本案中交管部门从确定小胡车辆损失之日开始调解,符合法律要求。
2、调解中当事人申请变更调解时间的,交管部门应予以准许,所以小胡申请变更调解时间是其权利,交管部门应依规处理。
3、因双方未达成协议,交管部门应制作调解终结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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