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一方因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归受害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人身
损害赔偿是对
受害人身体伤害损失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目的是弥补其身心伤痛、保障未来生活。
若将其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赔偿便失去救济意义,还会损害受害方权益。
所以,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仅归受害方。
若在这方面有任何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一次
意外事故中受伤获得了一笔人身损害赔偿款。小丽认为这笔赔偿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进行分割。但小朱觉得这是对自己身体伤害的补偿,应归自己个人所有,不同意分割。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小朱因意外事故受伤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具有特定人身属性。
2、人身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因身体伤害遭受损失的补偿,其目的是弥补受害人伤痛、保障未来生活。若将小朱获得的赔偿款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让小丽分割,会使赔偿失去救济意义,损害小朱的合法权益。所以该赔偿款仅属于小朱,小丽无权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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