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12岁
未成年人订立
合同效力分情况判定,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等相适应的合同有效;
超出能力范围的合同效力待定,需
法定代理人追认。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12岁未成年人是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订立的合同,若属于纯获利益,如接受赠与,或者是像购买文具零食这类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小额日常消费合同,是有效的。
而当合同超出其能力范围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法定代理人在收到相对人催告通知起三十日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且撤销需以通知方式作出。
若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自始有效;
拒绝追认则自始无效。
如果大家在涉及12岁未成年人订立合同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12岁的小朱未经父母同意,与商家签订了一份价值较高的电子产品购买合同。商家并不知晓小朱是未成年人。小朱父母得知后,商家催告其父母在三十日内作出是否追认该合同的表示。小朱父母陷入纠结,而商家则希望合同能得到追认。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12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这份价值较高的电子产品购买合同,超出了他这个年龄、智力应有的范围,合同效力待定。
2、商家作为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前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自商家催告小朱父母起三十日内,若小朱父母未作表示,则视为拒绝追认,此时合同自始无效;若小朱父母进行了追认,合同自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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