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公司收益,该用什么计算方式
时间:2026.02.15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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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分割公司收益,计算方式因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的类型不同而有差异。
法律解析:
不同类型的公司在离婚分割收益时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当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股东时,要依据公司账册记录和公司年终利润分配方案来计算
股权收益,再由持股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流动性强,若用
共同财产投资股份且在证券市场交易,可按持股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计算收益,能直接分割股票或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对应折价款。
而个人独资企业,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企业资产,确定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
如果在离婚分割公司收益时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现二人决定
离婚,需要分割公司收益。小朱持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小丽认为应按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分割股权收益;小朱则觉得应以公司账册记录为准。此外,他们还共同投资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小朱主张直接分割股票,小丽希望一方给予另一方折价款。同时,二人还拥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对于该企业收益增值部分的计算,双方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收益分割,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公司账册记录和公司年终利润分配方案为依据计算股权收益,由持有股权的小朱给予小丽相应补偿。
2、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收益,因其股权流动性强,可依持股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计算收益,双方可协商直接对股票进行分割或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对应折价款。
3、对于个人独资企业,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企业资产,确定企业在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以此作为分割收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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